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拿了“铁饭碗”吗?
作者:未知时间:2022-01-27
老陈是A公司的一名老员工
在A公司工作了将近30年
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
博得了一个不错的岗位
部门经理
并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自以为拿到了“铁饭碗”的老陈
一段时间过后,却被开除了
这是咋回事?
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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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老陈与A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的这几年时间里,对本职工作、公司运营、各项会议等愈发地不上心,甚至多次因私事迟到早退、虚假打卡。A公司认为老陈身为公司高层主管,此等行为屡教不改,已严重破坏了公司规章制度,并给其他职工带来极大不良示范,遂向老陈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老陈收到该通知书后
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
向当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
仲裁结果为:A公司支付老陈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21750元、2019年带薪年休假工资3766元,并支付相关律师费4488元。
A公司对仲裁结果并不认同
表示已支付了带薪年休假工资
且认为公司是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无须支付赔偿金、律师费
遂将老陈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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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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