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一日,蒋某从A市运输了一批货物要去B市进行卸载,行前,蒋某按要求对车辆进行了仔细的检查,未发现车辆有任何异常,蒋某驾驶该车上路。在进入B市环城路的一条长下坡路的过程中,刹车突然失灵,冲入了人行道,并撞向了公交车等候站台处,导致2名正在候车的市民不同程度受伤。 后经检测,蒋某驾驶的货车因机械故障导致刹车失灵。那么,此次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吗?
【法律解析】
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 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本案中,虽然蒋某在出车前对车辆进行了检查,但在行驶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刹车失灵,并造成2名候车人人身受损的事实,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交通事故”的构成条件,应当按交通事故定性。
【法条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 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
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