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没有这“三证”,你或许一分钱拿不到!
作者:未知时间:2019-02-11
但您先别高兴,少了这“三证”你家宅子就是“违规建筑”!拆了白拆,一分钱补偿都没有!
包括:
1)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2)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由于是各省独自细化,因此不同地方各有区别)。
3)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目前合并为不动产统一登记证)。
这个三证,就像我们的身份证,房子也一样,有证才能证明这个东西是你的,没有就不合法了。
真人真事儿,少“三证”拆迁真没补偿!
最近老家终于拆迁了,大家都盼着补偿款到位。但唯独村东头的王大爷愁眉苦脸的,原来他家的宅子就是没有三证!属于违建,不能得到补偿!
其实,他家宅子不算违建,因为是老宅子,真是有年头了,但规定就是规定,必须要这“三证”才能给补偿。相信有不少朋友也是这样的情况,老宅子没有这“三证”咋办?
对于“三证”的补办,也需要一定条件才可以补,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中对违章建筑处理的原则意见》规定:“一、关于时间界限。考虑到《城市规划条例》是国务院一九八四年新颁发的,各地制定审批城市规划也有先有后,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合情合理地确定处理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各地在处理违章建筑时,对时限以前的可适当放宽,时限以后的应从严处理。”
在1984年1月5日至1990年4月1日期间建成的房子,有建筑工程许可证的,并按照上许可证上面的标准盖的房子,或是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无论因为什么原因都可以去补办手续。
如过说你家的房子违建是在规定时间前那还好,可以适当放宽政策,但是如果是在时间界限之后那就惨了,会严格处理的。
因此,1984年是个重要的时间界限。
在1990年4也4月1日后建成的房子,也不是就一棒子打死,也是会有很多因历史原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未登记的建筑,比如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验收、按照灰顶(抹石灰而不盖瓦的房顶)交过基础配套费用或是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且像有关部门缴过罚款的房子,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补办的。
经县政府批准,因历史原因遗留的可视为合法建筑的其他类型未登记房屋。这方面可以到地方政府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没有重大因素存在,一般也是可以补办的。
农民朋友们回想一下你们家的房子,如果符合上面的3个条件恭喜你,你还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如果实在是补办不了了,那也会有相应的补偿方式:
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通过一些渠道知道要拆迁,抢先盖的房子的,这样的房子一定是违建,是不会给与补偿,但是房屋下面的土地还是会给补偿的。
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但有历史遗留的问题和现实的原因,是会一定的经济补偿的。
农民朋友们,你们手里有没有这三证,没有的趁早去补办,现在拆迁补偿还是比较可观的,千万别亏了。
来源:农业科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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