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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作者:未知时间:2018-02-12

  摘要: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一定要留在现场,如果擅自逃离,使交通事故引发的责任无法确定,吃亏的可是你。那么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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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和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二、交通肇事逃逸有什么处罚?

  1、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承担责任的,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属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行为,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在这里,小编不得不提醒您,遇到事故不要慌,及时报警就医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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