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流程是怎么样的?
作者:未知时间:2017-07-23
当公安扣押了犯罪嫌疑人后,犯罪嫌疑人可以被进行取保候审的,但是但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有一定的条件的,而且取保候审也是有一定的程序的,那么取保侯审的条件和程序是怎么样的呢?关于这些问题,请看下面这篇文章。
一、适用条件
(一)正面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5、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6、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二)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一)保证金的保证
1、数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
2、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二)保证人的保证
1、保证人的条件
①与本案无牵连;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④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保证人的义务
①监督;②报告
3、保证人的责任
①行政责任:罚款;
②刑事责任;
③民事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三、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
四、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保证金的收取、保管、确定是否违反规定)。
五、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后果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注意:被取保候审人取保期间重新犯罪的:①暂扣保证金;②故意犯罪的,没收保证金;过失犯罪的,退还保证金。
七、取保候审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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