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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流程是怎么样的?

作者:未知时间:2017-07-23

  当公安扣押了犯罪嫌疑人后,犯罪嫌疑人可以被进行取保候审的,但是但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有一定的条件的,而且取保候审也是有一定的程序的,那么取保侯审的条件和程序是怎么样的呢?关于这些问题,请看下面这篇文章。

  一、适用条件

  (一)正面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5、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6、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二)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一)保证金的保证

  1、数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

  2、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二)保证人的保证

  1、保证人的条件

  ①与本案无牵连;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④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保证人的义务

  ①监督;②报告

  3、保证人的责任

  ①行政责任:罚款;

  ②刑事责任;

  ③民事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三、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

  四、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保证金的收取、保管、确定是否违反规定)。

  五、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后果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注意:被取保候审人取保期间重新犯罪的:①暂扣保证金;②故意犯罪的,没收保证金;过失犯罪的,退还保证金。

  七、取保候审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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