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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区别

作者:未知时间:2017-05-18

  引言:生活中很多人会将拘役跟有期徒刑给混淆,首先两者的期限不同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下文将详细介绍。

  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犯一定之罪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除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外,原则上不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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