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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房地产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作者:未知时间:2017-10-10

  摘要:一般,设立房地产企业应符合相关的条件,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工商部门不予登记。那么设立房地产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下文上海普陀法律顾问为您详细讲述。

  设立房地产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如何申请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到主管部门备案,并申请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主管部门应在十五日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业务时,应当出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实行年度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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