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作者:未知时间:2017-10-18
摘要:净身出户,通俗的来讲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夫妻之间的共同钱财。从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该协议是在夫妻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的硬性规定和原则,还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下文上海普陀离婚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1、什么是净身出户?
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净身出户协议”的。
但是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只要夫妻双方是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是可以参照约定来处理的,但分割财产不得违反法律的硬性规定和原则。
2、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该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对双方婚内财产或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进行约定。第46条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主张损害赔偿。
依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立下婚内保证书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一方在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并非全都为法律所禁止,但这并不等于条款内容一概有效。倘若这份保证书是在被胁迫下签署,或有关孩子抚养权归属及存在剥夺人身权利的内容均属无效约定。而其他涉及婚内财产的归属约定,通常情况下对夫妻双方均有约束力,但若在财产处分上存在显失公平,过错方因此将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该保证书也不具完全法律效力,应酌情保留一定财产份额给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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