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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作者:未知时间:2017-11-29

  摘要: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见,口头合同是合同形式中的一种重要形式。那么口头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协议,无任何书面的或其它有形载体来表现合同内容。

  根据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见,口头协议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口头合同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即合法有效。

  对于口头协议,要慎重选择协议的对象,最好事先了解对方的信用及资产状况;在进行口头协商时,要有与双方都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要及时保留相关的证据;适时关注对方对合同履行的状况等。当然,在能够采用书面合同的情形下,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此外,还有一些合同是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如劳动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保险合同、委托代理合同等等,这些合同如果仅仅是口头协商,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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