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约金的特征有哪些?
作者:未知时间:2017-01-12
引言:合同违约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一般情况下违约都会要求违约金,约金有法定约金与约定约金之分,下文将一起详细了解约定约金的特征。
(1)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约金是—种约后的补救措施;
(3)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合同法》第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
1、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1)合同对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û有约定处理。(2)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3)约定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
2、逾期付约金的计算,应注意不同时期的计算参考依据。
自199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四次调整逾期罚息计算标准,即依次调整为日万分之五、日万分之四、日万分之三、日万分之二点三。如果不考虑罚息发生的时期,一律按日万分之五或日万分之四等计算,是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罚息计算标准的规定的。罚息计算方法的正确表述方式为:逾期罚息自某某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罚息计算标准计付。按照1999年2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Υ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和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34号《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Υ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的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û有约定逾期付款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计算逾期付款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约金的计算标准。
3、合同当事人明确约定适用地方规章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4月7日以法经(1993)56号《关于处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能否参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建设工程实行提前竣工奖的暂行规定〉的函复》答复如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虽然规定了逾期交付工程应承担Υ约责任,但û有规定具体标准,而是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4、对约定约金和罚款的,或只约定罚款的,只要其金额不超过履行部分总额的,可将罚款视为约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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