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隐名股东的身份?
作者:未知时间:2017-10-26
摘要: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其出资是以显名股东或称挂名股东的名义投入公司,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以合同或契约的约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且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那么,如何认定隐名股东的身份?下文上海普陀法律顾问为您详细讲述。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通过对隐名股东概念的厘清,可以归纳出隐名投资一般具有如下的法律特征:1、隐名股东实际认缴公司资本,但其姓名或名称未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中。2、显名股东同意隐名股东使用自己的名称或姓名。3、隐名股东承担公司的盈亏风险。
那么,如何认定隐名股东的身份?
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
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 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
3、无违法行为。中国法律、法规对于某些行业、企业的股东身份进行了限制。比如,中国自然人不得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在实践中某些人就采取隐名投资的方式参股合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如果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将不会受到法院的认可,对于隐名股东以及显名股东双方而言,都将承担较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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