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悔也能退的6种情形!
作者:未知时间:2017-11-03
摘要:迟延交房、没有产权证、开发商证件不全、面积误差超过3%、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以及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等6种情形。下面上海普陀房产律师为您详细讲解。
很多购买者首次置业后都觉得不满意,几经周折买房后,又可能出现很多不满意的问题。现在经常能听到各种抱怨,买了房子好几年都没盖好,找开发商又是各种推脱。其实买了房也能反悔,但是要及时反悔,赶快止损。否则等房本到手,一住就是几十年的事,等到退又退不掉,卖又卖不出的时候,可就不好办了。
1、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2、延迟交房
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3、没有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4、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开发商证件不全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无效。
6、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
地基沉降超允许值、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等质量问题,检测机构核验属质量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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