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作者:未知时间:2017-12-21
摘要: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那么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下文上海普陀房产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离婚案件中分割住房公积金问题时,首先应严格区公积金款项的取得时间,即区分婚前和婚后。因为婚前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后再进行分割。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根据以上法条的规定,刘女士和李先生双方实际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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