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亡后房子归谁?
作者:未知时间:2017-11-03
摘要:根据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夫妻间可以相互继承遗产。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遗产。那么丈夫死亡后,房子是否归妻子所有?下面上海普陀离婚律师为您详细讲解。
咨询:杨女士与丈夫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丈夫名下,丈夫去世后,杨女士对该房产是否享有全部产权?
解答:如丈夫生前未立遗嘱指定房产由妻子继承,则杨女士对房产不享有全部产权。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双方婚后对房产没有约定,夫妻各占一半。丈夫去世后,属于丈夫所有的房产份额应作为遗产处理。杨女士的丈夫如果生前未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即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杨女士、杨女士的公婆和子女共同继承,只有在其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杨女士才可通过继承对此房享有全部产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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