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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出资,赠与与借贷如何区分

作者:未知时间:2015-12-17

  【案情介绍】

  小苏与小林几年前在A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因考虑到小苏的家境十分贫寒,无法承受买房的负担,故小林的父母决定出资为小辈购置婚房,并自愿将婚房的产权登记在小苏与小林的名下。

  好景不长在。在小苏与小林结婚后的第3年,小林有了外遇。为此小苏特意与小林进行了一次谈话。原以为小林会就此君子回头,谁料,某一日,小苏突收法院诉状一份,打开一看才惊讶地发现是自己的公公即小林的父亲状告自己与小林,诉讼请求竟然是让小林和小苏归还当初购买房子的首付款计人民币100万元正。

  【律师分析】

  本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显然是民事赠与,但为何会人为演变成民间借贷呢?事实的真像是,本案的诉讼系一起刻意制造的诉讼,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多分离婚以后的夫妻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法院判决支持离婚时,同时要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本案中,系争房屋的产权系登记在小苏与小林名下,因此在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之时,会对婚房进行分割,而小苏就将占有婚房的二分之一的份额。为此,小林与其父亲刻意制造了一份假的借条,内容为:“我与小苏于×年×月×日登记结婚。为购婚房,特向父母借款人民币100万元正,用于购房首付。”落款人为小林。小林与小林的父亲对于本案的诉讼,可谓费尽心机,为了多分得共同财产,而制造此假诉讼。幸运地是,小苏的几个小姐妹(均是大学同学)均愿意出庭作证,证明当时亲耳听小林的父亲说房屋首付款是赠与给小林与小苏夫妻俩的,更谈不上有借条一说。对于假借条,小苏完全不知情,也不知道此借条的存在。

  当今社会中,该类诉讼案件层出不穷,夫妻双方为了能在离婚时多分共同财产,而故意做假,刻意制造诉讼,这值得我们去关注。当发生这些事情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正确面对?这就要求我们平时要培养自己的证据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识破伪造证据的能力,避免在关键时候丧失自己应有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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