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证不谨慎,婚后离婚惹麻烦
作者:未知时间:2012-05-08
办婚前财产公证时走过场,随便填写,离婚时因夫妻财产分配闹上法庭。市民刘言(化名)因为自己当初的不负责任惹上了麻烦。
今年4月,道里区的刘言与常香(化名)相识,感情迅速升温,7月初就登记结婚了。结婚前,两人办理了财产公证。当时,刘言觉得这只是走走过场,填表时将还没买的冰箱、洗衣机等填为已买,还将自己买的电视机等算在了常香名下。
结婚后,为偿还筹备婚事欠下的债务,刘言东奔西走忙生意,与常香的感情出现危机。两人为离婚闹上法庭。常香以婚前财产公证书为凭,称冰箱等物品是她买的,要求立即返还。虽然常香拿不出相关发票,而刘言出示了注明购买人是自己的电器发票,但公证书的法律效力远大于其他证据。刘言当初随意填写的内容给自己带来了麻烦。
后来,法院查清真相,多次做常香的思想工作,最终调解成功,财产分割案才得到解决。
(上海婚姻律师 崔萍律师免费法律咨询:1356412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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