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作者:未知时间:2012-04-19
我跟女朋友在毕业后就一起生活,我们在一起五年了不过都还没结婚,后来我们感情不合就想分开,可是我们对一些财产的分割上发生了争议,我想去法院起诉,可是又怕法院说我们是非法同居,反倒也承担法律责任,我想咨询的是:非法同居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像我们的这种情况属于非法同居吗?我能起诉到法院要求进行财产分割吗?
律师解答:
非法同居是之前的婚姻法才有的说法,现在新的婚姻法是没有非法同居这一说法。
关于解除同居关系起诉到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如果是涉及财产的是可以受理的。法律依据是:
《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上海婚姻律师 崔萍律师免费法律咨询:1356412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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