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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喝醉酒上错床”?老婆抖细节以强奸罪起诉

作者:未知时间:2012-06-11

 27岁的葛某酒后跑进邻居家,和睡得正死的女主人发生了性关系。葛某辩解说:自己酒后迷糊摸错了门爬错了床,这才“欺负”了女邻居。

  到底是“误会”还是有预谋的强奸,葛某的妻子抖出了不为人知的细节。

  近日,温岭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小伙子葛某进行起诉。

  小伙子酒后上了女邻居的床

  河南人梅某今年40岁,在温岭某企业打工。她和丈夫儿女一起租住在温岭太平街道小南门的一处出租房内。他们邻居是一对小夫妻,男主人姓葛,27岁。由于两户人家都是河南人,老乡见老乡,关系也挺融洽。

  9月3日凌晨12点半左右,葛某和朋友喝了十多瓶啤酒,然后骑着电瓶车往家赶。来到出租房,葛某摸进了隔壁梅某的家,然后进入到梅某的房间,与睡得迷迷糊糊的她发生了性关系。

  梅某表示,当时因为天气还很炎热,她的丈夫为了纳凉跑到院子里睡了。她在房间里觉得闷热,便将门敞开着通风,谁知道为葛某进屋提供了便利。

  “刚开始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房间里灯关着,我也已经睡得昏沉沉的。等后来意识清晰了才发现不对劲。”梅某随后要和葛某讨说法,葛某赶紧跑回自己家里。

  随后梅某的丈夫也赶了过来,两人一起找上葛某的家,要求葛某把事情讲清楚。见情况不妙,葛某打电话向公安求救。

  嫌疑人“耍花枪”,案件定性有争议

  葛某随后辩称,自己当时喝了很多酒,意识非常模糊,所以摸错了房门,而后来发生的事情他也不清楚了。至于会摸错,完全因为是邻居,房内结构差不多,而房门当时也开着。

  检察机关在调查时却发现,两家人所住房子虽然结构基本相同,但摆设却截然不同。两家人的卧室也并不是设在同一方位,所以检察机关判断葛某的说法不成立,认为他是强奸行为。

  葛某还表示,自己当时是醉酒状态,所以错将梅某当成了自己的老婆。而梅某也是在睡意正浓时,错将自己当成了她的丈夫,两人都是在意识不清状态下发生的关系,所以不应该告他强奸。

  老婆提供证据,戳穿丈夫谎言

  葛某的行为是否是强奸?正当众说纷纭之时,葛某的老婆耐不住了,向司法机关提供了一条非常重要的证据。

  “那天晚上,葛某回到家里我是知道的,我当时房间里的灯都还开着。葛某将电瓶车在家里停好,然后到我房间里来抽了根烟,还和朋友打过几个电话。当时他在房子里进进出出很多次。”葛某老婆表示,葛某虽然是好酒之人,经常喝得烂醉,但他从来没有摸错过回家的路,所以也不可能连走错隔壁家的门都不知道。

  在自己老婆提供的证据面前,葛某理屈词穷。

  温岭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葛某违背妇女意志,趁妇女熟睡意识不清之机,与其发生了性关系,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1月29日,检察院以强奸罪对葛某进行了起诉。

 

(上海婚姻律师 崔萍律师免费法律咨询:1356412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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