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公司经理向工程队老板索贿 被判刑5年
作者:未知时间:2012-01-16
因向工程队老板索要贿赂,原吴淞口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苏某入罪,在仔细调查审理后,日前,宝山法院做出判罚,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据介绍,2009年7月至11月,苏某所在公司要建一个钢材堆场,对外发标“运输通道工程”和“场地填平、排水工程”,经过竞标,两项工程被某公司的黄老板承包,合同价款500多万元。被告人苏某因其同学胡某前期投入部分费用又未能如愿承包相关工程,遂向黄老板提出找人为其供应土方材料,遭到黄的拒绝。被告人苏某遂要求黄老板按照工程造价的10%给予补贴,黄老板迫于无奈,只得同意支付20万元。2009年11月底,胡某拿到该20万元后,交给被告人苏杰现金5万元,此款被苏用于个人购房。
2010年春节前夕,被告人苏某又以春节走访慰问职工为由,再次向黄老板索要价值5万元的联华OK卡,黄希望进一步获得更多工程量,遂给予被告人苏某现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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